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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这护卫工作我他娘的早就不干了,我当兵可不是为了给什么伯爵做奴才的。”
“全是放屁,就算不给他当奴才,也是给别人当,要想不当奴才,你就得往上爬,等有钱有权了,你就能当主子,就能像那头猪一样到处开枪乱杀人,到处抢人家媳妇儿,也没人能抓你。”
正当这帮人在抽烟闲侃时,枪匠已经悄然溜到了距离他们三十米不到的地方……
伯爵在屋里的壁炉旁烤着火,惬意地抽着高级的雪茄,一整天没弄到任何猎物的坏情绪稍稍得以缓解。不过他的休憩时间很短,才十分钟左右,木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
伯爵回头便破口大骂:“混蛋,谁允许你们进来的?”话刚一出口,他就愣在当场。
眼前,一个少年站在门口,身高只有一米三四十的样子,他身着白色的皮袄,手持一支猎枪,此时此刻,其浑身上下似是洗了一场血浴,那些温热的血液还未干涸结冰,说明这是刚刚才溅上去的。
伯爵的第一反应是伸手去拿枪,但他的这个意图在刚刚抬手的瞬间就被一颗子弹扼杀了。
“啊!!!啊!!!”伯爵疯狂地惨叫着,这叫声远比刚才那个被他击中的士兵还凄厉得多,因为他的右手手掌被打出了一个血洞,
枪匠看着他的反应,却面无表情。
“杂种!你以为你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杂种的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我爷爷的凶手。”枪匠回道。
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一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的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杀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煮了!”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的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了两者,他的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了丧钟。
“杀死外面的七个人,我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一把鲜血淋漓的匕首:“因为我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
伯爵顿感毛骨悚然,心中惊道:这个瘦弱的孩儿竟然无声无息地干掉了七个持枪的帝国士兵?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见爷爷以外的人,我也清楚,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样。”枪匠关上了门,拿着匕首朝伯爵逼近:“我可以用这把匕首杀死一只六百公斤的棕熊,并且在几分钟内就将其肢解,我想成年人也不会比我更快。”他顿了一下:“我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刚才杀了一些,原来这也没什么难的。”
吉尔森伯爵显然是害怕了,他无法用自己的身份去威吓到这个孩子,论武力估计也不占上风,所以这时,他唯有一个办法了:“这……这只是个意外……我的枪走火了,对,是的,我不是有意的,听着,只要你肯放我离开,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你可以搬到城里去,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在这深山里打猎为生……”
“这就是你的遗言吗?一个谎言?”查尔斯那稚气未脱的面孔,浸沐在鲜血中的身影和手上的凶器,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恐怖而诡异。
伯爵狂怒地吼了一声,一脚踹向枪匠的脸,但迎接他的是尖锐的匕首。血芒闪过,他的一只脚飞了出去,腿之下,连骨头都被切割得很平整。
经常能听到有人形容,所谓“叫的像杀猪一样”,其实这句不确切,此刻吉尔森伯爵的惨叫声,应该算是“叫的像被杀的猪一样”。
“啊!!!你这杂种!!啊啊……啊!!狗娘养的贱民!我要杀了你!把你的皮剥下来!我告诉你!那个老杂种死了也是活该!!老子杀你们是看得起你!!!你这……”他不断叫骂,伤口却是血流如注。臃肿的伯爵在地上疼得到处打滚,脸色憋得通红,狂怒使其五官都扭曲起来。
枪匠已经举起枪,瞄准了仇人的头,但他没有扣下扳机,几秒后,他竟又把枪放下了。
伯爵看到了这一幕,他还以为对方改变了想法,立即道:“怎么?你想通了是不是,子,这就对了!把枪放下!你放我走!我许诺的钱依然算数!”他的表情由扭曲中,又平添了几许兴奋之色,仿佛在绝境中看到了希望。
枪匠的回答却是:“你不配。”
“什么?”伯爵又愣住了。
“你不配死在枪下,你的血会亵渎子弹的神圣。”他走上前去,单手按在了伯爵的额头上,伯爵的眼睛忽然失去了神采,他的身体逐渐化为了黑色,当枪匠收回手时,一堆黑色的渣滓粉碎,散落在了地板上。
几乎在同时,枪匠也晕死过去,那是他第一次对有意识的活物使用炼金术,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
手中的灼痛让枪匠从往事中清醒过来,他像是拿着个刚出炉的烘山芋一样,两只手将永恒核心来回抛弄了几下,那青色碎片忽然就恢复了常温。
使劲儿摇了摇头,他不但没能搞明白永恒核心的情况,自己的精神还险些崩溃,看来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且得费不少时间,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妥当。
枪匠把永恒核心放进了口袋,决定先想办法离开这个遗迹再说,第一步自然是寻找这个房间里还有没有什么机关,但他刚用余光一扫,就看到了暗水的尸体已然发生了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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