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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能,你又是哪种人?”
“我只是一个狱卒。”
“狱卒怎么了?”她反问他,“术业有专攻,我记得,岳元帅死的时候,你的同行隗顺,就冒着杀头的危险,将他的遗体带了出去,只这一点,他将来必会载于史册……有时一个人啊,一生中只需做对一件事情,你看那宦官蔡伦,六根不全之人,污蔑妃嫔,陷害太子,但就因为改造了新纸,便让他名扬于世。”
她叹了口气:“不过本宫一直觉得,这世间万事万物,或早或晚都会消失,那些东西,都是虚的。”
李笔余暗暗惊叹,没想到她身为公主,竟然会有这种想法。
目光所及之处,突然发现她的手臂上,有一个狼形刺青。
“你手臂上的这个,可有寓意?是你母亲纹的?”
“母亲?”她重复了一下,仿佛对这个称呼十分陌生。
她晃了晃手臂,对李笔余道:“母亲,我哪有母亲,我六岁的时候,父亲就把我的母亲给杀了,很惊讶吧,当时我也不敢相信,于是我就去找父亲,可父亲却跟我说,我的亲生母亲,在生我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那个女人只是我的养母,他说她与我伯父有染,对我心怀不轨,所以才杀了她。”
“这世上,还有这种事……”李笔余不敢相信。
“你以为事情到这就完了?”她笑了,本想接着说,但是突然又沉默了。
良久,她道:“他们都以为,我就是珠兰公主,但我不是,只不过,如今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了。”
李笔余有些迷惑,听得一头雾水。
“观我一生,我有很多个名字,只不过从始至终,被自己一心一意放在心上的,只有赵寒漪。”
“赵?莫非……”李笔余意识到了什么:“你不是女真人。”
“算是吧,也不是。你只需记住,我是大宋在绍兴十一年,和亲给金国的寒漪公主,就行了。”
“听说寒漪公主,在为大宋传递情报时,被金国人发现,已经被火烧死了,怎会……”
“一言难尽啊。”她苦笑,转了话题向他问道:“你可知靡途之役?”
“当然,那一战,我们蒙古损失惨重,听说那场战役中,金国战死的那个将领,好像叫讹、讹什么来的。”
“讹里朵。”她道,接着又说:“他叫讹里朵,汉名完颜宗尧,女真的潞王殿下——我的夫君。”
“抱歉。”他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有什么好道歉的,人都已经死了,你说的这些话,他又听不见。”
她接着说道:“那可是在女真,对我最好的男人,你知道像我这种和亲来的公主,是带着联姻的政治目的,我根本没抱希望能让他喜欢,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戒备着他,觉得他对我的好,都是有目的的,我尽心取悦他,却又不敢对他动情,等到真对他动情的时候,又患得患失,唉,真乱,我也说不清楚。”
“你有妻儿吗?”她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一下子融化了李笔余多年来石化的心,这是他的伤口,是他永远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见李笔余没有说话,女人意识到了什么:“无意冒犯。”
李笔余叹了口气,泪水溢满了眼眶:“有,但是在靖康那年死了,埋在了临安。”
“临安?”她惊道,“你去过临安?”
“莫不是我在蒙古,吃这碗饭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公主都已经看不出来,我本是个宋人。”
闻言,她却笑了:“是看不出来,我的眼睛已经坏掉了,不过你信不信,就算我现在换上女真的服饰,你也不敢肯定,我就是个宋人,否则,忽图剌也不会被我三言两语,随便使用的手段,耍的团团转。”
“你恨金国吗?”他终是好奇地问道,靖康之变,金国与大宋之仇不共戴天,她对金国,到底怀着什么样的情感。
“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也没有精力恨。”她道。
“胡地少教化,公主这些年,吃了不少苦吧?”
她叹了口气,“苦是吃了,不过他们金国的那些王爷,读的书,也并不比我们大宋的读书人少,就像我们也有目不识丁的粗鄙之辈一样,岂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冷风窜过牢房,她有些冷,蜷缩着身子。
“能给我弄一个弓弩吗,一点的,我觉得,自己一定会活到,走出这座狱牢的那天。”
李笔余不明白,她要那弓弩做什么,难不成,心中还有未报之仇,未杀之人?
“这口气可不,这么多年,还从没有发生过这种事,这是一个铁律,大汗把你关进这里,就是下了心要你死,你知道吗,上头说,下个月,就要把你凌迟。”
“我理解忽图剌的恨,但他恨的人不是我,金兀术一定会救我的。”
“就算如此,可我们这些人,是离不开这里的,为你大费周章地弄这个东西,于我有什么好处?”
见她没有说话,李笔余突然反应了过来:“我可没那个意思。”
“如今本宫这满是伤痕的身子,还能让人提起兴趣么。”她自嘲地说道。
“你……能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他问。
对这样一个女人,李笔余着实深感好奇。
最好奇的,是她与女真的潞王——讹里朵,之间的故事。
“好啊。”她答应的很爽快,“不过也挺难为我的,我在金国生活了将近十年,你要我如何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将那些事情全部讲出来,哪些人物没必要说,哪些事情没必要述,还得我斟酌,细节多了,难免让你觉得啰嗦,挑自认为重要的讲,又怕你感到突兀,想想也挺神奇的,我不会把我每日的行程都记住,但有时,就连天上有几片云彩,都能一清二楚。”
“你就不怕,我把你说的内容都给记下来?”他笑道。
“等我死后,大抵就不会有人,再提起赵寒漪这个名字了,你就算写也是野史,没人会信的。”
她的语气很随意。
那时,距她被凌迟的日子,还有将近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她的确无法将她十来年的经历,全都和李笔余叙述一遍,但即便时间如此紧促,李笔余仍然觉得太久了,如果可以,他希望她能早点死,早日脱离这苦海,洞中一日,世上千年,这个中滋味,肖与谁说?
她后来曾在某天夜里,与忽图剌单独见了一次面,如她所料,她的确成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活着从这个地方离开的人,就连李笔余自己,最后也只能以一卷草席,丢弃在乱葬岗的方式,举着双沾满鲜血的罪恶之手,被阎王升入到第十八层地狱。
李笔余将她说的这些话,整理下来记录纸上,也不过是他这个即将成为朽木的人,在这余下日子里,一份慰藉罢了。
李笔余永远也不会忘记,她从这儿离开时的场景,那天,她穿了一身的红,就像是用鲜血染成的一样,那种举手投足间的皇家仪态,是蛮族异部的公主,永远也不会有的。
她对李笔余说,她嫁给讹里朵的时候,都没有穿过这么红的衣服,这辈子,甚至连正经的凤冠霞帔,都没穿过。
李笔余跪在地上,向她拜别,那是他和她的最后一面,在她走后,他随即接到了新的任务,她所待过的那座监牢里,又陆陆续续地进去了许多人。
李笔余时常在想,若他的妻儿没有死于兵乱,那现在的自己,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下辈子,可一定要生在太平盛世,莫再孑然一身,度此孤生。
直到现在,偶尔闭上双眼,李笔余的耳边,仍然会响起她的声音,仿佛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座铁栅栏,她就坐在他的对面
她说:“你见过雪吗?我说的是临安的雪,那时是绍兴十一年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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