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杀》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www.biqug.net)
“少他妈跟我装。”奥斯汀身边血色激荡,仿佛汹涌的波涛将悄然逼近的毒雾驱散,眼中的光愈发明亮,“那这样荒诞不经的情报为什么还会得到上面的重视?当然是有一位足够分量的情报人员传出这份情报了。”
蚀骨虫愤怒的颤抖停了下来,这次他的回答没有片刻的沉默,反而带着一份轻快:“没错,传递这份情报的人当然就是我了。凭借我的身份,冯兰特林大人自然会重视,而他上报给教廷的情报也会当成第一级别的要务处理。不过我有些好奇,这些都是你的推测吧?有什么证据呢?”
奥斯汀转身重新拿起一个酒杯,倒了满满一杯烈酒后一饮而尽,瞥了他一眼这才说道:“证据?审判所做事什么时候要过证据?”
“看来我这是不打自招了。”蚀骨虫耸耸肩,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不过,我已经感知过,这房间里没有记录对话的设备和炼金纹刻,就算你知道这是我编造的,那你又有什么证据告发我呢?还是你准备就地处决?”
奥斯汀摇摇头,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所谓的城外接应者本来会进城与我商议,但是现在恐怕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吧?”
“啊啊啊啊啊!奥斯汀,这你可冤枉我了,那可是五名六阶行刑官,我怎么可能杀掉他们?要是我有这样的实力,早就把你们悄无声息地干掉了。我只是告诉他们城里有感应并监控六阶转职者的手段,我们自会想办法将城主押送出来,到时候他们只需要打发追兵就可以了,不需要他们配合抓捕行动。”
“真是聪明,一石二鸟,将我们和索隆城主都给套进去了。但是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是说——通敌叛国的人根本就是你!”莫罗吉站起身来,缓缓拔出放在身侧的重剑。武器从不离身,这是一名战士应有的习惯。
‘哈哈哈哈哈哈——’蚀骨虫听到这个问题,突然大笑起来,前仰后合的姿态使得莫罗吉面色铁青,“首先,我们有针对过‘你们’,我针对的对象从来都只有我们伟大的一处执行官,——奥斯汀大人!然后,我通敌叛国?天大的笑话!我今天就一句话来否定你的质疑,北蛮对我的憎恨绝对不会比对索隆的减少半分!至于为什么……”
“不就是想要引起上面的重视吗?沉寂了这么多年的审判所精英,按照冯兰特林大人的说法,你的年龄,按照天启城总部的制度,这个年纪能都做成教官颐养天年,或者调离第一线计入决策层,而他,蚀骨虫,只能在北地的风雪里充当一名死间,身份不会被承认,要是北地无事发生,他甚至不会被那些大人物们注意到!”
“没错!”对于奥斯汀的打断,蚀骨虫有些歇斯底里起来,“如果我不抓住这次北蛮入侵的机会,我就永无出头之日!只要这个任务完成得好,并成功把你这个大人身边的红人废掉,我就有可能重新回到天启城那座美丽的城市!那座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的城市!”
“那你就可以以那一代城主和整个战争的胜负做局?你知不知道现在是多么关键的时刻?”莫罗吉收剑入鞘,但一脸的不可置信却毫不掩饰得显露出来。
“为什么不行?北蛮入侵,关他屁事,对于他这种人,越乱越能从中获利。”奥斯汀回答了莫罗吉之后,重新把头转向蚀骨虫,“蠢货,在冯兰特林大人的心中,报废的棋子还能重新被捡起来?也就这点不切实际的幻想能够支撑你的生存。”
a hrf="java:srrr6654505,21八6" syl="-alig:rlr:rd"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a,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
--
牛马打工仔陈洛,意外穿成了某都市小说里的反派大少。可这反派大少,在设定上,居然是女主的舔狗?陈洛瞬间就无语了,不是,都反派大少了,谁还舔女主啊?于是乎夏清月:“陈洛,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你等我大学毕业了再说吧,我们还是继续做朋友好吗?”陈洛:“不了,我看我们还是别联系了,直接删除拉黑吧。”夏清月:“啊?不是”夏清月:“陈洛,你今晚有时间吗?我想约你出来吃个饭。”陈洛:“没空,滚!
都市 254万字 5天前
〖女强〗?〖炼丹修剑〗?〖无cp〗?〖升级流〗?〖剧情流〗?〖轻松向〗 魂穿修仙界,令憧憬修仙的颜汐既惊且喜! 她神往已久的仙门弟子,定然是飘然出尘,不食烟火之姿! 岂料得见之日,心中却是百转千回一言难尽…… 此界之中,若是颜汐不能出类拔萃,便要居于人下。且看她如何在这个天才辈出的时代,脱颖而出!
25万字 5天前
回到2005年,从火灾中救出挚友的遗孤江宁,弥补前世的遗憾之后。><><陈佑发现火灾的真正原因竟来自于亲奶奶偏心导致的疏忽。><><于是,不忍见到江宁继续受苦的陈佑怒而发声:><><“你不养,我养!”><><在借助前世的阅历轻松扩大生意产业的同时,陈佑也意识到:><><想合法取
女生 32万字 5天前
小表妹林霜父母双亡,被爸妈领养后成了林家团宠。林蔓则成了爹不疼娘不爱,哥哥弟弟踹一踹的夹心受气包林霜吃糖林蔓看,林霜吃饭林蔓站新衣衫是林霜的,零花钱还是林霜的只要林蔓拥有的,林霜都会过来抢抢了她亲人不说,还要来抢未婚夫林蔓劫后重生末世,一遭被偷袭又重回六零死前她抢回敌人的亿万物资空间异能也跟着回来了她左手雷电?右手藤蔓,抖了抖腿双手插兜:渣男白莲配一脸——人贱(艰)咱不拆极品家人脑太残——累觉不
268万字 5天前
十五岁的方云舒,最大的信仰就是江夜白她跟在他身后,成为他的一把利剑。她曾说想去一场江南他说想带她去看江南可最后苍云之巅,他孑然而立,遥遥站于群山之上,一手软剑,却斩断他所有的爱恨恒古。碧落涯旁,她微微伸手接下第一场积雪,对天起誓,那一次,碾碎他们之间最后的一点羁绊。当一个个真相如抽茧剥丝般展开,一场场伤害登台,一次次阴谋临场当所有的温情褪去,当事实撕破表皮拉扯开来他和她该何去何从?江山,美人,
3万字 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