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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在洪泰的地盘尝试过,可是我们初来乍到,根本就没有人买我们的货……”
对于那些瘾君子来说,在买货的时候,也是优先选择相熟卖家的。
首先是怕钓鱼执法的存在,再一个就是不知道货的纯度如何,害怕上当受骗。
对于这些零散买家来说,可没有先尝后买的说法。
闻言,俊仔皱眉道:“那我们到底应该去哪里散货呢?”
“现在全港岛的社团,都在走粉,地盘早就被人占上了。”
“我们总不能去皇家港岛警队总部大楼的门口,去寻找买家吧?”
聪仔则是有些失落,道:“早知道散粉这么费劲,我们就不买这么多的货了,现在也不知道没有银纸吃饭……”
为了进货,他们早就搭上了全部身家,这段时间吃饭也全都靠着洪乐的名头,在旗下商户那里吃的霸王餐。
这时,飞全突然眼神一亮,道:“简直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说到港岛没有走粉存在的地方,除了皇家港岛警队总部大楼以外,还有一个绝佳的地点!”
“什么地方?”俊仔和聪仔,异口同声的连忙问道。
飞全张开双臂,道:“不就是眼前这片地方?”
闻言,俊仔和聪仔当即就是一愣。
半晌,聪仔伸出手,摸了摸飞全的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怎么开始说胡话呢,难道是饿的昏了头……”
飞全照着聪仔的大肚子就是一拳,呵斥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和胜和的地盘,不就没有走粉的存在吗?”
“与其在别人的地盘,不知道跟多少卖家竞争,不如独享整个区域!”
聪仔捂着肚子,一脸委屈的模样,嘴巴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却害怕再被打,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俊仔却是摇头道:“在我看来,在和胜和的地盘散粉,与在皇家港岛警队散粉,风险都非常的大。”
“而且,与前者相比,就算被警队抓到,无非也就是进赤柱罢了。”
“但如果落在和胜和的手里,我们估计连命都要没了。”
俊仔这番话,可谓是老持承重之言,分析得有理有据。
但是,在飞全听来,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话不是这么说的,在和胜和的地盘,有着得天独厚的客源优势,起码我们不用一个个去询问。”
“而且,就我们手里这点货,说不定遇上一个大客户,就直接被一扫而空了,根本就不用担心暴露的问题。”
“就算没有大客户,一晚上的时间,也足够我们散完两百克了,到时候神不知鬼不觉,银纸就到手了!”
眼看聪仔和俊仔都不吭声,飞全只好继续说道:“你们想想,我们当初花了十五万买到两百克的货,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最少值二十五万港纸!”
“短短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出一进,我们就能赚十万港纸,这个利润,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冒一次险吗?”
“难道,你们就甘心,一辈子被人踩在脚底下,做最底层的四九仔吗?”
无论如何,飞全都没办法再拖了。
现在他的母亲,还躺在医院里呢。
如果继续拖下去的话,被飘哥知道的话,一定会问飞全借高利贷做什么。
届时,他背着社团走粉的事情,就完全暴露了。
在社团有这门生意的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下面的人,私自经营的。
想要做,可以,必须要经过上面的点头同意。
这,也是社团的高层,维系权力地位的一种方式。
飞全的行为,放在任何的一个社团,都是要被三刀六洞的。
所以,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将这笔货出手,换取资金还上高利贷。
半晌,俊仔和聪仔对视一眼,长出一口气,点头道:“全哥,我们都听你的。”
其实,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出人头地的想法并不像飞全那么强烈,甚至有些走火入魔。
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义气,使得他们无法在这个时候,说出后退的话来,只能放手一搏。
而且,就像飞全说的那样,只是两百克的货,只要心一些的话,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定下计划之后,飞全几人决定先填饱肚子。
由于囊中羞涩的缘故,几人只好随便选择一家店。
当飞全几人走进店内的时候,正好有着一桌客人。
仔细看了看价目表之后,飞全几人找到一个位于角落的位置,坐下。
店老板虽然是地中海,但脑后却留着颇有些狂野的长发,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白色厨师服,上面有着几个明显的油渍,外边套着一个黑色开衫,将袖子挽到手肘处,他迈着吊儿郎当的步伐,重重的将两碗面,放在桌子上,脸色很是难看。
由于力道过大的缘故,面汤不受控制溅射出来,喷到其中一个叼着香烟,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脸上。
见状,飞全几人没有选择立刻点餐,而是坐在一旁悄悄观望。
叼着香烟的男人,抹去脸上的面汤,有些无奈道:“劲哥,系唔系啊?”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见到低的呢,我就拜,见到高的呢,我就踩。”
“所谓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屈呀!”
被称作劲哥的老板一边十分嚣张的说着,还一边辅以肢体动作。
那副嘴脸,看到飞全几人都有些恨得牙根发痒。
说着,劲哥转身走到吧台,翘起屁股,身体开始前后摇摆,道:“点样?用枪打我啊,笨蛋!”
听到枪这个词,飞全几人下意识的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之中,看到紧张的情绪。
尤其是飞全,他下意识的捂紧口袋,因为,那里装着两百克的海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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