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煞七十二变》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www.biqug.net)
天才本站地址:[笔趣阁说]
最快更新!!
午后阳光疲懒。
慈幼院老旧的屋檐上头,支楞起一丛丛的狗尾巴和野菊花。
一只白手套的狸花猫平着耳朵:“嗷喵喵喵喵喵~”
一只毛发蓬松的大橘卷着尾巴:“喵嗷嗷嗷嗷嗷~”
李长安盘坐在后院里,晒着太阳,看猫咪吵架。
窟窿城那一遭横祸,把炭球儿吓个够呛。
打八月八之后,慈幼院里多了十几只野猫,成天在屋顶墙头流窜,让慈幼院成了个大猫窝。附近的老鼠是遭了秧,连邻居们也在骂娘。
长毛贼们是晓得可持续发展的,人家养的鸡鸭它们绝对不碰,可下的蛋还有屋里挂的咸鱼咸肉么——就看藏得严不严实了。
难免惹得坊间纷纷腹诽:何五妹莫不是被哪个财主相中?发了利市?原本养一群孩子都捉襟见肘,而今都有闲情喂野猫了。
后头发生的事也让这谣言进一步飞传。
“鬼阿哥!有客人来了。”
https:ang
何五妹急匆匆跑进后院,后头紧紧缀着大黑猫。
李长安打了个哈欠权作回应。
八月八当夜,他以一介魂魄操持雷符,虽未真正发动,但也消耗颇多,一连好几天,身子都疲乏得很。
“又是哪个嘛?照样给他们说:礼物留下,人就不见咯。”
从飞来山回来,李长安一直镇守在慈幼院,防备可能到来的报复。
但三四天过去,没见着窟窿城的鬼神,倒时不时有人登门送礼,一个比一个车马华贵,惹了好些蜚短流长。
他们送的礼物不重,却也不算轻。
可当问及主人家姓名,不是“来日自然知晓”,便是“只求沾染仙缘,何必穷追姓名”。
回答云里雾里,玄乎得很,但稍作思索,便晓得这些人是何打算。
无非是鬼王宴后,李长安的名头流传出去,某些人急着结识他,又顾及鬼王脸色,所以搞出这些鬼鬼祟祟的破事儿。
一天接一天。
登门之人渐多。
李长安也对这些藏头漏尾之辈渐渐不耐烦。
但这一次不同。
“来的是无尘大师。”
…………
无尘和尚很有意思。
他能作为十三家的使者,可见在钱唐地位很高。每次见着,都一席白衣纤尘不染,周遭群星拱月、美人环绕,不像清修的出家人,倒像秃头的王孙公子。
他早与道士相约登门拜访,本以为介时会是前呼后拥、大张旗鼓,却没想,真上门时,他自个儿拎着酒菜,好似老友串门,独自落拓拓就来了。
虽仍是一席白衣,但身处陋室却安之若素。
李长安邀他当庭落座。
桌凳因用得太久,面上积着一层擦不掉的污垢。
他也当即坐下,没有半点儿扭捏。
但当酒菜上桌——菜品颇为丰盛——他却蹙起眉头。
“慈幼院度日艰难,贫僧已带有酒菜,何必再如此靡费?!”
李长安:“哪儿有靡费?都是旁人送的。”
“哦?”无尘显然也知道登门送礼之事,没有追问,只笑道,“正好让贫僧分一分道长口福。”
说罢,一点不见生分,抄起筷子夹起一片蒸肉。
“珊瑚同肉软,琥珀并脂明,味在淡中取,香从烟里生。好!这是上上等的金华火腿!”
再取来一杯好酒。
“芳香幽远,滋味清冽,应是取山中冷泉所酿美酒。可惜无有莲叶,否则以大荷叶作碧筒杯,酒味杂莲气,香冷胜于水。”
李长安见他一和尚把喝酒吃肉说得一套一套的。
“好个和尚,清规戒律何在?”
无尘不紧不慢:“好个道人,你的清规戒律又何在?”
李长安理直气壮:“我野道人。”
无尘举杯:“某破戒僧。”
两人相视一笑,举杯共饮。
…………
无尘生得好看,附近人家的大姑娘媳妇儿不知那里得了信儿,都来偷偷张望。
却被他发现,一声阿弥陀佛。
女人们或嬉笑或慌张各自散去,动静惊起墙头安卧的野猫们炸了毛,“嗷嗷”骂喵话。
他司空见惯,环视一圈,没管女人先问起男人。
“黄师兄不在么?”
“这几天送礼的渐多,黄兄弟说那些人都是地头蛇,耳目灵通,一定是收到什么风声,才敢频频上门。他坐不住,悄悄出去探听消息去了。”
“这么说,倒是贫僧来晚一步。”
李长安诧异停杯。
言下之意,黄尾猜得没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陈明安是荣华公主朱怀真在金銮殿上一眼相中的探花郎。可是,他拒绝了赐婚。><><【殿下,待草民白衣卿相,娶您可好?】于是,朱怀真等了陈怀安五年。><><五年里,陈怀安为了她,挡过刺客的刀剑,爬过山匪的胯下,跪过满城的菩萨,谁人不道陈怀安爱惨了荣华公主。><><而她散尽家财,笼络人心,替他铺平青云路。可惜,待他登上丞相之位,他大
都市 27万字 18天前
【高甜预警,柠檬精集结令!】><><见她之前,他高冷得可以。><><见她之后,他人设就崩塌了。><><“申深,我知道你走了,可我总还是会期待你回来,可我总还是会想你”><><“段文轩,你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我了……咱能别这么矫情么?”><><他是众人眼中的商界精英,是玩世不恭的无赖
都市 14万字 18天前
「团宠+喵喵队立大功+会变身」街角那只纯白色的小猫儿突然有了灵识,知道自己是一只猫,也能听懂人类说话。><><从一开始懵懂无知到后来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是成精了。有一天她受了重伤,在她以为自己要死了,面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她被男人送到医院治疗,后来又被男人带回了家里。男人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小花」。><><那个男人
都市 39万字 12天前
三十多岁打工族杨小龙,因一场意外穿越至明朝,本想过着富家二世祖生活,不料却被卷入逆党和王室斗争中,为自保加入锦衣卫。 大敌当前,杨小龙暂时放下仇恨,开始与哥哥并肩作战,在锦衣卫内雷厉风行,大杀官场,建立杨氏关系网,一时声名鹊起。 后与哥哥因政见不合,逐渐矛盾重重,各种新仇旧恨也日渐浮出水面,杨小龙开始与哥哥割裂,独自设立锦衣院,自任院长,慢慢成为锦衣卫第一人,最终战胜哥哥,成为监察百官、肃清吏治
其他 79万字 9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