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明》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www.biqug.net)
如此夸人的词语,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短短两个字,含义十足,不但夸方书安相貌,还拍了方世清的马屁。
要不说,待人接物还是商人们有能耐。
见啥说啥话的功夫一流,就这俩字,不知道要多少年的经验才能总结出来。
方书安愣神片刻,赶紧上前见礼,别的不说,就是说话本事,就值得他好生学习。
方世清也是第一次见儿子打扮这般顺眼,毕竟是自己的种,就是精神。
越看越舒坦,不苟言笑的两撇胡子渐渐有了弧度,果然是种好?
嗯,一定是种好!
方书安瞧见胖子,心里咯噔一下,多少有点担心,胖子这幅尊容,女儿能好看得了?
但是啊,后悔药不好买,古人重诺轻利,现在要悔婚,方世清非把他腿打断不可。
但是,那也不能是个女人就娶回家啊!
虽说关了灯都一样,但是夜里合眼的时间多些,不看便不看罢。白日里四目相对,总得耐看,要不然无法下嘴。
等到干活干累了,欣赏一番美女,赏心悦目,提高效率,饭还能多吃几碗。
“来啊,请姐!”
林成风吩咐从人将女儿请来,让两人见见。
先放下其他想法,方书安二世为人,场面上话俏皮话一套一套抛出,哄起阵阵大笑,两位长辈忆起当年情谊,各自一番唏嘘。
林胖子看方书安的眼神也愈发慈祥,传言不可信,方家毕竟官宦世家,家教能差到哪里去?
明明是个佳公子,怎就成传闻里的混世魔王了?
说话间,屋外进两个女子,前一位身着妆花白底薄衫。逶迤着绣黄色间银白的百褶裙,身披湖蓝底色羽缎披风,头发乌黑浓密如缎子一般,肤如凝脂,胜过冬日白雪。
步履晃动间,时光仿若冷寂一样,将方书安看的呆愣当场,就算后世见惯各种厚粉美人,也无法与之相比。
后边一位身着交领齐腰襦裙,虽也是难得美女,但与前者如萤火与皓月,黯然失色。
前者正是与方书安有婚约的林月华,绝世无双。
她打量一眼方书安,看他那副色授魂与样子,心下黯然。
虽说生的颇为俊朗,但早听说他是个喜欢流落楚馆勾栏的浪荡子,心中感叹命运不好。
礼数还是要的,她盈盈一礼,轻声道:“见过伯父,见过世兄,月华这厢有礼。”
方书安忽然意识到自己口水快要流到地上,不过好在最近疲累,某些部位可以不用尴尬的敬礼。
他赶忙回礼,“那啥,生有礼……”方才瞥见林月华的眼神,哪还不知被鄙视。但也不着恼,还是笑眯眯。
方世清看见,替儿子高兴。
突然不知为何,颇为感念亡妻,暗自叹息一声便让方书安带林月华去游览方府,给两人机会培养感情。
出得门来,林月华故意落后几步,总是与方书安保持十步距离,方书安停住,她也停;方书安走她便跟着,几次三番,林月华便有些喘息。
如此下去也不是办法,方书安走到凉亭,面色回复平常,开口道,“林妹妹,不如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
林妹妹?天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辈子,未婚夫当兵后,我照顾他生病的母亲,为他打理家里琐事。 可他回来时,却带回来一个硬气的女兵。 还要和她结婚。 争吵中,我被女兵推下水池,溺水身亡。 重活一世,我果断解除婚姻,远离吸血鬼一家人,改嫁他人。 没想到,我嫁了个残疾军官,还是个不一般的残疾军官!
211万字 14小时前
唐建国重生到1980年,看见曾经被自己害死的妻子和女儿,他绷不住流下了悔恨泪水。><><为了弥补上辈子的亏欠,他决定在这个摸着石头过河的年代东山再起,暗暗发誓要带着妻女过上好日子。><><别人还在为吃饱饭四处奔波,自家悄悄成了万元户,村民刚买上大船沾沾自喜,自己已经拥有了造船厂。><><他引领了一个时代,所有人都在模仿,却从
都市 29万字 15小时前
重生归来,她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那个令人惊愕的节点——大婚后的第二天。眼前,那个身着耀眼大红喜服的家伙,名义上是她的夫君,可实际上,她本该与另一个人共结连理,而那位真命天子早在三月前就已离世。他家里居然胆大包天,隐瞒真相,将她骗入这桩婚姻,目的竟是让眼前的他,替那已故之人延续血脉。 前世,她天真地以为这是上天赐予的新开始,却在一年后,为了逃离这荒谬的婚姻,踏上了不归路,最终香消玉殒。
102万字 15小时前
萧明远,是成功的豪门弃少,他掌控的盛世集团,被称为世界十大集团之一!><><但萧明远却是失败的上门女婿,入赘三年,别说跟老婆同床共枕,就连手都没有牵过!><><燕京因为敏感,全都改成淮京,望原谅
女生 7万字 15小时前
绝世唐门是霍雨浩的时代,但他活得并不开心。如果成神注定意味着悲剧,那不成即可!><><魂穿霍雨浩的少年在深思熟虑后,决定在这个时代苟到底,最终化作亡灵生物,自我封印。><><静等万年后龙王降世,灵冰再现!
女生 19万字 15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