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我在大山脚下修了个假仙》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www.biqug.net)
许承安摸了摸它的脑袋表示嘉奖,海东青很是受用。
采完肾精草,继续在高山上转悠。
过得几分钟,许承安又有发现。
这次却不是草药,而是雪地上的某种野生动物足印。
之前没碰上过的新品类!
许承安兴奋起来。
新品类是不可能放过的!
循着足印追踪下去,猎物很快出现了。
这是一只外形像猫的生物,然而体型远超寻常家猫,它的尾巴特短,最奇特的是两边耳尖各长一簇竖起四五厘米的黑色丛毛,就像戏剧中武将头盔上的翎子,极其威严,气势十足。
这玩意可不是猫,它甚至还会吃猫!
猞猁!
东北这边有些地方又叫山狸子。
其性情凶狠,能和狼打架,和狼群有生存竞争。
就算打不过狼群,猞猁见到落单的狼也会攻击,狼崽子的话见到就咬死,双方可谓世仇。
不过总的而言,猞猁主动攻击狼的时候更多。
而狼通常会避免和猞猁起冲突。
作为喜寒动物,它通常生活在高海拔地区,下雪后活动会更频繁。
发现屠戮之主,其战力超高,横行妖魔密林,猎杀妖魔无数,罕逢敌手,连狂暴狼群亦闻风丧胆……
许承安对乌龙系统的夸张提示早已免疫。
不过这次还是微微有点惊讶。
狗系统对猞猁的评价很高啊!
不过猞猁被称呼百兽之王,确实挺猛的。
这个吨位级别的猎物海东青抓不了,只能由我亲自出手了。
许承安远远停下脚步。
猞猁听力超群,它那耳朵上的两簇“天线”可不是装饰用的,可以增强听觉。
如果在雪地上的话,能更容易捕捉到积雪被踩到的响声。
平时许承安能悄无声息靠近猎物,可是碰到了猞猁,地上又有积雪,这就不可能了。
倘若被发现的话,猞猁也不会主动攻击人,它机灵得很,知道人类不好惹,见到掉头就跑。
猞猁皮极为值钱,不能用喷子。
这个距离的话,我弓箭射中的几率会下降不少,没有绝对的把握!
换成其他猎物,跑了也就跑了,然而这可是新品类啊!
而且,猞猁绝对是迄今遇上的最有价值的猎物。
它那皮子的价格,甚至超过了紫貂!
紫貂的皮好归好,就是太了,只能值个几百。
而猞猁皮在八十年代初就已价值上千!
八零年代末的话,它能卖到两千以上。
九零年代的最高峰甚至一度达到四千五每张!
狼皮才几十块一张,一群狼都比不上一只猞猁值钱!
所以这猞猁必须得收,不容有失!
我得找个法子,拉近双方的距离,提高命中率。
有了!
许承安脑子灵光一闪而过。
他从大罗乾坤袋中提取出一只雪兔,这是猞猁最常见的食物。
随身空间有着“保鲜”妙用,雪兔的血尚未完全凝固。
许承安把它丢在地上,退到一棵大树之后,趴下身体藏匿身形,同时让海东青别出声。
猞猁所在之处是风向下游,风会把血腥味吹过去,把它诱至雪兔的位置,离我就不远了。
到时,命中率自然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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