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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恩是一名普通的南境火枪手。
他是多姆兰斯行省一名封地骑士的次子,像他这样的身份,几乎没有继承家业的可能。
而他骑士父亲的同僚们,名下的骑士侍从都已经满员。
他在一名邻里骑士的麾下当了五年马童,终究是没能竞争过其他几个家境更好的骑士次子,成为一名骑士侍从。
只有骑士侍从,才有晋升骑士的可能!
在早些年,当兵也不是好的归宿,封建征召制度下的军功,都归带兵服役的骑士所有,下面的平民士兵再怎么战功卓著,也就多赏赐一些战利品而已。
平民士兵跟着骑士打仗服役,连粮食武器都需要自备,能够不被贪墨掉自己应得的战利品,就已经是上天眷顾,跟对了老大。
至于平民因功晋升骑士甚至世袭贵族的,那是南境说里都不敢写的剧情。
一名平民士兵要是努力作战,除了提前战死之外,倒是能够积攒足够的军功,让自家骑士老爷的骑士侍从,提前几年获得封地,也能让自己家人过个肥年。
但这几年却不一样,多姆兰斯行省总督·布鲁图斯伯爵开始改革军制,恢复帝国常备军团编制,让每一个基层士兵的战功得到保障。
现在瑞恩的身份,是一名有着正经编制的军团士兵,而不是什么骑士麾下的武装扈从。
他的战功终于能够记在自己的头上,一步步积累军功,然后受衔获封。
因为在南境的军事训练中表现出色,瑞恩已经成为了他们火枪队的队长,手里管着三十多号人。
看着低矮的土丘,再看身边人山人海的南境火枪手,瑞恩对这场战役充满信心。
但实际的战场让人大跌眼镜,不到一个时,前面三个千人队已经溃散,他们第四大队变成了攻坚部队。
他们身后,还有第五和第六大队,这就是多姆兰斯第三军团的全部战兵。
上千人在一名方旗军官的率领下,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朝土丘发起冲锋。
瑞恩也带着自己的队混在其中。
一梭子弹飞来,还没看到敌人,他的队成员已经倒下了三分之一。
一个山丘,只驻守了河湾一个战斗营的兵力,战斗人员只有三百出头。
面对数千人的密集冲锋,他们的枪声却丝毫不比对面的弱。
每一支栓动步枪,都可以填装五发子弹,拉栓换弹就能射击。
相比之下,模仿河湾线膛枪制造的布鲁图斯线膛枪,自身的缺陷不去说,光是射击速度,就差了一个时代。
布鲁图斯军团的老兵,还能扣下扳机后,一边冲锋一边填装子弹。
那些训练不足一年、还没有参与过战争的新兵们,就只能停下脚步原地填装。
这些行动缓慢、队列密集的敌人,是河湾步兵最喜欢的射击对象,简直比日常打靶训练还要轻松。
还没有进入己方射程,成百上千的南境新兵就倒在了路上。
绝望的南境火枪手们,在冲锋的途中,朝山丘扣下扳机,然后被一枪击毙。
想要在这个距离,用线膛火枪命中战壕中冒出来的一颗人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百米的距离仿佛天堑,一路铺满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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