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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卢登城里,河湾军团安抚好城镇民众,修复好城防,就开始向外用兵。
一万河湾人族军团,只有四千老兵,剩下六千人的满编火枪军团,士兵全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
阿萨的巨魔军团,同样只有三千铁甲巨魔算得上合格战士,其他三千巨魔火枪手,都是东拼西凑的普通巨魔。
巨魔青壮和人类青壮的区别,只在于身材更加高大,力量更加强劲,用得上巨魔特制的长杆大枪。
这种被狗头人称为抬枪的长杆大枪,虽然射击精度一般,但胜在威力大射程远,仅次于河湾大兵手里的线膛步枪。
但是论军队纪律、战争训练,巨魔青壮比河湾的民兵还不如。
除此之外,还有河湾的四千各种异族,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河湾主力军团还在赶来的途中,斯壮已经等候不及,开始调动兵力布置战场。
麦克唐纳军团的主力军团进入奥斯卢登辖境后,一路横推,很快清空了南部的领主势力,还裹挟了近万古斯塔夫各地民兵。
他们本来就有两万战兵,再算上裹挟的民兵,身后的辅兵,超过四万人,慢慢逼近奥斯卢登。
拿下奥斯卢登城后,河湾军团也有损伤,大部分将领都劝斯壮保守,先守住奥斯卢登城再说。
在奥斯卢登的伯爵府中,一群将领围在沙盘前,阿萨劝说道:“我的巨魔军团受训时间太短,野外作战还是传统模式,一不心子弹能打到同伴的身上去,河湾军团也新兵太多,守住大城肯定没问题,但出城麓战,实在有些冒险了。”
罗蒙也点头道:“火枪军团全是新兵,没有过野外作战经验,看起来火力强大,实际上只要遭遇一波骑兵冲锋,就大概率要溃散。”
斯壮听他们说完,点头道:“你们说的很有道理,所以这次巨魔火枪手和火枪军团都负责守城,我只带老兵出战。”
罗蒙惊道:“明明敌众我寡,你还要分兵?”
斯壮嘿嘿笑道:“别着急,你们心急,敌人更急,我们的援助正在赶来途中,一旦抵达,对方就攻不下这座伯爵主城了。”
罗蒙大声道:“那不是好事吗?”
麦克唐纳军团上次入侵古斯塔夫伯爵领,就围住奥斯卢登长达一年,都没能拿下这座大城。
这次兵力翻倍,但守军的战力翻了不止一倍。
正如斯壮所言,只要河湾的援助及时抵达,麦克唐纳军团就绝无攻破雄城的可能。
“正因为对我们来说是好事,所以敌人更加着急,他们一着急,就会露出破绽。”
“这个时候我要是出兵伏击,谁能料到呢?”
阿萨立刻反驳道:“可你怎么知道敌军主力从哪里过来?别伏击不成,反被围剿。”
麦克唐纳军团中,高阶超凡不少,都能对飞马骑士造成威胁,所以在损失了一名飞马骑士后,斯壮就下令飞马骑士不再过分靠近敌军,只在外围徘徊侦察。
听到阿萨这么说,斯壮看着她,“那我要你跟过来干什么?”
很快,两千河湾大兵、五百狼人、五百獠猪骑士,再加三千铁甲巨魔,组成一支混编军团,在斯壮的率领下朝南而去。
在奥斯卢登城南边一百里外,麦克唐纳军团正在紧急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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