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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遍地都是亮晶晶,狗头人之王给他们发了铁镐和粮食,只要无忧无虑的挖矿,不需要再为了生存而烦恼!
狮鹫兽的靠近,引起了红山堡守军的警觉,上百只狗头人端着火枪,在地面追逐。
诺琳甚至看到几队狗头人,两两一组扛着两米长的巨大火枪,在城墙上瞄准了她。
这是狗头人部落新发明的抬枪,需要两只狗子互相配合才能操作,威力比河湾的制式滑膛长枪还要大,一枪就能打死一名具装骑士。
除了狗头人守军,河湾的人族守军也有不少,一名驻守此地的飞马骑士见状,骑着飞马升空,靠近诺琳。
有她护航,那些端着抬枪准备把狮鹫兽打下来的狗头人火枪手,才没有扣动扳机。
落到城头,诺琳下了狮鹫,迎接她的飞马骑士已经走过来。
“请问是诺琳骑士?”
“是我。”诺琳点头回答,河湾的飞马骑士每个月都在增加,这位飞马女骑士很面生,诺琳并不认识。
但只要对方认识自己就行,诺琳自认为在河湾也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见飞马骑士上来行礼,也回了一礼,问道:“这边是怎么回事?”
飞马骑士看着城外聚集的狗头人,苦笑道:“主公拿下了红山堡后,还没来得及规划,就被菲莎大王知道了,她抢先颁布命令,号召荒野狗头人来这边抢占地盘,把附近的大半矿山都占领了。”
诺琳一点不觉意外,反而有些幸灾乐祸,“菲莎大王又要挨训了。”
飞马骑士闻言,和诺琳会心一笑。
现在整个河湾的大王有很多,比如克罗格大王、阿萨大王,但河湾人族最愿意叫的,还是菲莎大王。
毕竟菲莎大王最有钱、最慷慨,只要你叫她一声大王,她就把你当亲亲族人,逢年过节的赏赐都不会忘记你。
诺琳看了一会儿狗头人版本的编户齐民,好奇问道:“菲莎大王呢?”
飞马骑士回答:“菲莎大王没来,这边由兰博万负责。”
而狗头人之王菲莎,正在领主大屋挨训。
没有通知领主大屋,就发动上万荒野狗头人迁徙红山堡,对红山堡的粮食供应造成了不的麻烦。
为此奥莉薇娅都得挺着大肚皮办公,紧急调配各地的物资,输送到红山堡去。
其实菲莎提前开口,里奥只会欣然同意,根本无法拒绝这种好事。
荒野狗头人都是散装部落,完全不受控制,如果菲莎能够将其转化为河湾的劳动力,他肯定愿意记她一份大功。
谁也没料到被关在法师塔两年的菲莎,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一声号令,荒野狗头人竟然真的走出山林,涌向红石堡矿区。
但菲莎就是不按常理出牌,所以大功也变成犯错,现在只能挨训。
见奥莉薇娅训完,里奥也要训两句,菲莎顿时不服了。
她觉得她在大屋的地位,应该仅次于奥莉薇娅,位在里奥之右。
但菲莎打不过里奥,所以眼睛乱转,想办法转移里奥的注意力,朝领主宝座一指,“看!我发明了电灯!”
里奥都气笑了,“你发电机都没研究明白,你先发明了电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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